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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中国自杀干预相关政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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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1 | 回复0 | 2022-7-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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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Ⅰ

中国关于预防自杀行为的
法律意识的发展

随着如今自杀事件频发,自杀行为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话题。

据我国的人群死因排位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自杀死亡位居第五位。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自杀死亡人数有近25万,而每年自杀未遂人数约为200万。

随着我国的自杀率的提高,国家对于自杀行为的态度也有了巨大改变,从之前的放任自流到如今对自杀行为予以重视,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层面作出了一些努力。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将自杀规定为某些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情节。
自杀虽不可入罪, 但对于其他自杀行为则有例如,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行为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于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行为也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而在政策层面,我国将提高公民的心理素质写进国家纲领性文件,强调国民心理健康素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但至到目前为止,中国暂没有自杀干预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自杀干预相关的政策如《自杀救援法》或《心理危机干预条例》这方面的指导。因此,除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宏观指导外,我国现阶段在具体的自杀干预政策和措施方面的法规和政策指导仍需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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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Ⅱ

中国自杀干预机构的现状

我国对于自杀的干预手段虽然多样,但不成体系,缺少规范,干预效果欠佳,而目前我国在自杀干预方面缺少规范化策略和政策指导,对危机干预组织和危机干预热线的介入性较低,因此我国如今的危机干预体系尚未成熟。

我国现有的自杀干预机构大部分是民间的社会心理卫生组织(如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暂无官方的自杀干预机构。
而这些民间自杀干预机构的人员主要由从事自杀救援的部分心理卫生工作者以及一些具有心理危机干预技能的志愿者组成。

这些自杀干预机构性质和其工作人员的身份难以得到官方的认可,且国家对于这类的组织机构的不规范化和不引导的态度,导致目前国内的自杀干预组织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

由于缺乏相关的国家规范化政策指导,自杀干预组织缺少法律的保护和政府引导,自杀干预政策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无法得以保障。
和危机干预组织一样,我国各地的心理热线和危机干预热线同样停滞在一种无序无责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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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显示,除了部分热线如上海,北京等一线大城市的热线有人接听外,其余二三线城市的热线却常常无法接通。

对于带有公益性质的心理危机干预热线,这些热线的接线咨询员的收入普遍偏低,且全职接线的工作时间比较长,久而久之,热线咨询员的精神疲惫,从而导致人员流失严重。
另一方面,这些热线组织缺少对于接线咨询员全面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机会,因此热线服务能带给热线咨询员的自我提升空间十分有限,这不仅导致了接线咨询员的人员流失,也导致其热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我国对于自杀研究起步较晚,对从事自杀干预的工作者缺少相关的专业训练,从而我国在危机干预方面的专业医疗人员是相对匮乏的,现阶段的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和治疗效果也是参差不齐。
近年来,自杀危机干预的措施在专业的心理卫生工作者的指导下却有一定的成效,但其干预工作者的人员流动性大且专业复杂,国家没有统一的危机干预标准和策略,危机干预工作者所采用的干预措施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因此这些干预措施仍处于一种无秩序无责任的发展状态,其干预的质量和结果没有任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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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Ⅲ

其他国家自杀干预相关的法律

日本

日本国会于2006年6月颁布了《自杀对策基本法》,用于制定自杀对策的基本理念,明确国家和地方/社区组织的责任,确定自杀对策的基本事项,普及自杀对策。

此外2007年6月8日,日本内阁通过《自杀综合对策大纲》明确了联合各种社会力量,并推进防止自杀的对策。日本的自杀对策强调应该根据自杀的事前预防、发生自杀危机的应对,以及自杀发生后或自杀未遂的应对等各个阶段进行不同的干预。

日本的自杀对策规范了统一的自杀对策,高度参与地方危机干预组织,与各地区的危机热线协作并制定一套联合应对机制,将整个社会的各组织联合起来共同协助实施自杀对策。

加拿大

在2021年初,加拿大联邦政府发布了《联邦自杀预防框架进展报告》,用于协调联邦活动和补充加拿大各地省和社区,以及从事自杀预防工作的国家组织的重要工作,提供了基础。

该法案的重点是提高国民对心理健康和自杀干预的意识,将个人、信息和资源连接起来,让国民更好地了解自杀行为和原因,重视心理健康,为自杀预防、治疗和未来的康复提供信息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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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Ⅳ

展望我国未来自杀干预
政策的发展


我国应继续完善关于自杀预防和干预的法律规定,建立国家正规的自杀预防干预组织,规范各地的危机干预服务和自杀预防组织,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和危机干预服务。

此外,我国也需要对进行危机干预的专业人员的进行专业规范化培训,开展多种预防措施和危机干预对策。

我们也应了解自杀从不是个人的问题,其背后有各种社会因素。为了有效地预防自杀和干预对策,我们应该联合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协作,不仅需要对自杀预防和干预策略的进行规范,同时还需向公众普及心理健康和提供求助的资源和信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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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loria

审核:亦非、土豆、Angelo

排版:DU、Angelo

插图:雪峰、虫洞、七弦、天池

头图:天池

音频:绿杨、桃子

读者审核:赵格、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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